济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导语 对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济宁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1、政策内容

  对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2、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3、支持范围

  经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青年见习基地。

  4、申领材料

  ①《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②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③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

  5、办理流程

  见习基地按规定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报当地财政部门拨付。

  4、咨询电话

  经办单位:市公共就业人才中心就业服务部

  咨询电话:2343234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见习】可获取济宁、见习补贴申请入口/材料/流程/条件、补贴标准、毕业生见习申请、见习基地公司,最新招募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