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惠保指定医疗机构

导语 参保人在济宁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经过济宁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结算后,符合济惠保报销范围内的剩余金额,如果达到济惠保的理赔条件,即可进行一站式结算待遇。

  "济惠保"指定医疗机构的要求如下:

  (1)保障责任一及保障责任二的指定医疗机构为济宁市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及已在济宁市医疗保障部门办理转诊、备案的非当地医疗机构。

  济宁市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

  (2)保障责任三的指定医疗机构为济宁市特药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及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市外医疗机构(仅限中国大陆境内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温馨提示:

  保障责任一: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保障责任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保障责任三:特定药品医疗费用保障

  参保人在济宁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经过济宁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结算后,符合济惠保报销范围内的剩余金额,如果达到济惠保的理赔条件,即可进行一站式结算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济宁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济惠保】可获取济惠保投保入口+时间+条件、保单查询、理赔流程/比例/免赔额/材料、保障日期/病种/范围、在线客服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