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今后可同享长期护理险

导语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具体内容本地宝已经为您整理在下文!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内容

  1.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

  2.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

  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

  资金来源

  1.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解决。

  2.个人缴费不低于筹资总额的30%,个人缴费可从职工个人医保账户代扣。

  保障范围

  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服务费用。

  待遇支付

  保障对象发生的护理服务费用进行直接补偿或通过购买方式向提供服务的机构或护理人员支付费用。

  护理服务费用由护理保险资金和保障对象个人按比例或按定额分担,对贫困人员可以给予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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