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车辆过户能保留原车牌吗?

导语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车辆过户,如何申请保留原号牌号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注:如再次更换车辆的,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仍需满足以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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