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省级统筹大病保险最新消息

导语 好消息!7月1日起,济宁市省级统筹大病保险18种特殊药品在17家定点医院和5家定点药店开始联网即时结算报销。这些药品跟定点医疗机构都有哪些呢?本地宝为您整理!

  7月1日起,济宁市省级统筹大病保险18种特殊药品在17家定点医院和5家定点药店开始联网即时结算报销

  报销标准:起付标准为2万元,2万元以上的部分职工按60%补偿,居民按40%补偿。报销封顶额20万元。

  17家定点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济宁市传染病医院、济宁肿瘤医院和各县市区人民医院共17家医院确定为济宁市职工和居民省级统筹大病保险特药定点医院

  5家定点药店:济宁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国药大药房、济宁国瑞大药房有限公司国瑞大药房、济宁新华鲁抗大药房有限公司古槐路新华鲁抗大药房、济宁新华鲁抗大药房有限公司小闸口新华鲁抗大药房、济宁市广联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汇丰堂药店

  18种特殊药品:

  注:参保患者使用特殊药品,需先在特药定点医院由特药责任医师开具《申请及评估表》,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持有关资料即可在选定的特药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每年只能选一家)实行联网即时结算,届时患者只需缴纳自己应承担部分的费用,应报销的部分由定点医院或药店垫付。

  不予支付的情况如下:

  1、在非定点医药机构取药或由非责任医师开具处方发生的特药费用;

  2、高出省人社厅统一谈判确定价格以上的部分;

  3、超出适应症及不符合纳入条件所发生的费用;

  4、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同时享受2种及2种以上相同适应症的特药;

  5、其他不符合支付条件的情形.

  人社局特别提醒:

  使用部分特药之前需要做基因检测。

  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省级统筹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赶紧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进行追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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