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户口迁移证

办事指南 > 济宁户口迁移证
我要办理:
普通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投靠迁移购房迁入户口
办理条件

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劳动合同申报;其中,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就业协议书申报。我省生源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迁往现家庭户口所在地:

(一)在省外院校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出国就业就学,户口在省外学校集体户的;

(二)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暂不符合就业地落户条件的;

(三)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办理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

3、户口迁移证;

4、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派遣证;

5、单位人事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已就业的);

6、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明(仅限本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办理地点

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流程

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市内跨所迁移或持户口迁移证,即时办理;市外迁移,分局即时审批,派出所收到对方推送信息后即时入户。

点击展开
热点推荐
相关热点资讯推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取济宁户籍最新政策、户口业务网上申报入口、户籍办理材料清单、警务地址及电话等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