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新就业职工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需要满足申请人在邹城市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满1个月等条件。

  邹城新就业职工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在邹城市首次就业开办理就业登记;

  申请人在邹城市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满1个月;

  申请人家庭在邹城市城区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下同);

  申请人家庭正在邹城市城区租赁他人私有住房居住;

  申请人家庭在邹城市未享受各类政策性优惠住房或财政列支的购(租)房补贴、安家补贴等。

  符合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本科以上学历家庭,可申请承租怡宁家园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参照市场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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