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公租房申请流程

导语 申请家庭持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兖矿集团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受理审核本单位在编人员住房保障申请。劳务派遣、政府购买服务等行政事业单位非编人员和企业在职职工的住房保障申请,由申请人工作单位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

  邹城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家庭持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兖矿集团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受理审核本单位在编人员住房保障申请。劳务派遣、政府购买服务等行政事业单位非编人员和企业在职职工的住房保障申请,由申请人工作单位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

  邹城公租房申请材料一览(附表格下载)

  (二)审核。镇街、兖矿集团或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汇总后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联合审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申购家庭人数后,将核查信息发送至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各单位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进行反馈。

  (四)公示。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资格登记,并结合房源情况确定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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