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撤销收养登记指南

导语 济宁撤销收养登记需要什么条件?济宁撤销收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济宁撤销收养登记具体需要怎么办理?本地宝为您整理!

办理条件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由利害关系人、有关单位或者组织向原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提交撤销收养关系申请及相关材料;

②查验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③见证申请人填写《撤销收养登记申请书》并签名;

④调查涉案当事人的收养登记情况;

⑤符合撤销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拟写《撤销收养登记决定书》,报民政部门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批准,印发撤销决定;

⑥收养登记机关将《撤销收养登记决定书》送达每位当事人,收缴《收养登记证》,公告30日;

⑦不符合撤销条件的,告知当事人理由。

咨询电话

0537-2253656(济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办公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05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任城区民政局:0537-5660510

兖州区民政局:0537-3433315

曲阜市民政局:0537-4461625

泗水县民政局:0537-4298915

邹城市民政局:0537-5253536

微山县民政局:0537-8263793

鱼台县民政局:0537-6256996

金乡县民政局:0537-6597697

嘉祥县民政局:0537-6987266

汶上县民政局:0537-7291889

梁山县民政局:0537-7367401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0537-3255623

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0537-6537028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0537-698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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