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出具收养登记证明指南
导语 出具收养登记证明的申请人范围和程序与补领收养登记证相同,按照申请→受理→审查→报批→登记→出具证明的流程办理。
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向原办理该收养登记的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出具收养登记证明申请书》;
②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办理登记和现在的收养状况,进行计算机核查和档案核查;
③收养登记员自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后,30日内审查办理;
④符合条件的,填写《出具收养登记证明审查处理表》,报民政部门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批准;
⑤印发《收养登记证明书》。
咨询电话
0537-2253656(济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办公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05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任城区民政局:0537-5660510
兖州区民政局:0537-3433315
曲阜市民政局:0537-4461625
泗水县民政局:0537-4298915
邹城市民政局:0537-5253536
微山县民政局:0537-8263793
鱼台县民政局:0537-6256996
金乡县民政局:0537-6597697
嘉祥县民政局:0537-6987266
汶上县民政局:0537-7291889
梁山县民政局:0537-7367401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0537-3255623
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0537-6537028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0537-698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