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出具收养登记证明指南

导语 出具收养登记证明的申请人范围和程序与补领收养登记证相同,按照申请→受理→审查→报批→登记→出具证明的流程办理。

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向原办理该收养登记的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出具收养登记证明申请书》;

②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办理登记和现在的收养状况,进行计算机核查和档案核查;

③收养登记员自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后,30日内审查办理;

④符合条件的,填写《出具收养登记证明审查处理表》,报民政部门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批准;

⑤印发《收养登记证明书》。

咨询电话

0537-2253656(济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办公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05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任城区民政局:0537-5660510

兖州区民政局:0537-3433315

曲阜市民政局:0537-4461625

泗水县民政局:0537-4298915

邹城市民政局:0537-5253536

微山县民政局:0537-8263793

鱼台县民政局:0537-6256996

金乡县民政局:0537-6597697

嘉祥县民政局:0537-6987266

汶上县民政局:0537-7291889

梁山县民政局:0537-7367401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0537-3255623

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0537-6537028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0537-698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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