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生育津贴是怎么发放的?

导语 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已联网医疗机构生育,可在生育医疗机构直接申领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津贴天数。

  济宁生育津贴是发放标准

  女职工分娩申领津贴天数:

  顺产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申领津贴天数为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支付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津贴天数。

  注意事项:女职工的异位妊娠或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疗保险现有政策结算,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机关事业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济宁生育津贴是发放方式

  (一) 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已联网医疗机构生育,可在生育医疗机构直接申领生育津贴;

  (二)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非联网医疗机构生育,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取济宁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生育津贴申请/发放/标准;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最新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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