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导语 济宁职工医保单位以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低于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

  (一)职工医保

  单位以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低于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按7%缴纳,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为基数按2%缴纳。在职和退休职工的大病保险交费为每人每月10元(其中单位6元,个人4元)。

  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前,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按上年度标准执行,即上下限分别为21207元和4242元。

  (二)居民医保

  济宁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补贴。

  对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300元定额补贴,其余50元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280元定额补贴,上述人员中,不属于政策规定免缴费人群的,除医疗救助资金补贴外的70元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人自行缴纳。对不属于上述范围的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取济宁医保缴费时间/比例/基数/年限、网上缴费入口/查询入口、医保经办地址电话、医保补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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