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服务收费最新标准
导语 山东省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包括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等,多个较受关注的收费项目。
山东交通服务收费标准(最新)
一、车辆通行费
普通公路(桥梁)
一类客车、货车10∽20元/车次;二类客车、货车15∽25元/车次;三类客车15∽35元/车次,货车20∽35元/车次;四类客车15∽40元/车次,货车25∽40元/车次;五类、六类货车30~60元/车次。
二、船舶过闸费
1、京杭运河山东段船舶过闸费
收费标准:拖驳船队重船每次每吨0.35元,空船每次每吨0.3元;货轮不分空重每次每吨0.4元。
对符合条件的集装箱船舶实施免费过闸,包括:1.专门用于载运集装箱的船舶,不分空重。2.载运集装箱的多用途船或集散两用船,载运集装箱的数量达到船舶适航证书载明核定箱量的百分之五十及以上认定为符合免费过闸申请条件(若船舶适航证书没有载明核定箱量,按不少于15TEU认定)。上述免费过闸政策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6年6月30日。
2、小清河船舶过闸费
小清河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为每次每吨0.75元(按船舶核定准载吨核算计收,自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船舶过闸费优惠60%),不分空重。
三、航道通行费
1、洙水河、北大溜河、老万福河、白马河航道通行费
洙水河、北大溜河及老万福河基础通行费1.75元/载重吨,里程通行费0.05元/公里·载重吨。
白马河:由京杭运河主航道通行至鲁顺港和兆丰港的船舶通行费标准为1.4元/载重吨,通行至盛达港的船舶通行费标准为2.1元/载重吨,通行至太平港和荣信港的船舶通行费标准为2.7元/载重吨。
2、小清河航道通行费
小清河航道通行费按基础通行费和里程通行费两部制计收。其中,基础通行费标准为1.5元/载重吨,里程通行费为0.03元/公里·载重吨(自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基础通行费和里程通行费均优惠60%)。空载不收取费用。
四、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1、拖车费
基本价(拖行10公里以内)350∽7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10∽30元。
使用平板车的,一、二类车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三类车 1100 元/·次,四类车 1300 元/·次,五、六类车 1600 元/车·次 。
更换车头牵引的,按 1300 元/车·次计收。
2、吊车费
小清河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为每次每吨0.75元(按船舶核定准载吨核算计收,自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船舶过闸费优惠60%),不分空重。
五、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1、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客运代理费按客运运费的一定比例向承运人计收:一级站不超过10%,二级站不超过8%,三级及以下级别的客运站不超过6%。车辆安全检查服务费每辆次2元。
2、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补票退票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2小时前退票的,按票面金额10%计收;开车前2小时内退票的,按票面金额20%计收;因旅客原因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1小时内按票面金额5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开车1小时后不办理退票。因客运站或承运人责任延误发车或脱班,应允许旅客退票,免收退票费。
附:山东省省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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