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离婚有冷静期吗?
导语 济宁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即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的30日。
济宁离婚有冷静期吗?
答:有,济宁办理离婚需要满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且达到离婚冷静期要求。
离婚冷静期的期限是多少天?
答:离婚“冷静期”期限是三十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民发〔2020〕116号)第二条之规定,离婚冷静期为期30日,即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的30日,具体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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