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购房首付公积金提取流程+申请材料
导语 所有提取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共同到购买商品住房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预提取业务。
办理流程及申请材料
(一)购房合同网签前,所有提取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共同到购买商品住房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预提取业务:
1.本人身份证(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2.开发企业出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附件1);
3.现场填写并签订《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信息单及承诺书》(附件2)。
(二)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查相关材料并核定提取金额,审核通过的,办理住房公积金预提取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预提取凭证》。
(三)购房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持《住房公积金预提取凭证》至开发企业办理购房合同网签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预提取凭证》失效,需重新申请。
(四)开发企业需在网签手续完成后向经办机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提取资金划转至开发企业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买现售商品住房的,提取资金划转至开发企业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的收款账户。
(五)开发企业收到提取资金后1个月内,需向经办机构提供购房合同备案证明、首付款发票,以供采集电子档案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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