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组合贷中的商业贷部分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导语 济宁商转公目前不支持组合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
(1)按照《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十三条:“职工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根据调研,目前省内已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地市均不支持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借鉴行业内普遍做法,目前不支持组合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减少等待时间,提高服务效率,职工可通过爱山东APP或12329服务热线预约办理,如预约不上,也可赴中心贷款业务合作行或中心业务大厅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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