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济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职工为借款合同载明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详见下文。

  2025济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指南

  1.提取范围:职工为借款合同载明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申请材料:

  职工本人应提供职工身份证、I类银行储蓄卡;职工配偶应提供结婚证、职工配偶身份证、I类银行储蓄卡;职工父母或子女应提供关系证明、职工父母或子女身份证、I类银行储蓄卡。

  除确须本人当面签字确认的业务外,职工无法现场办理提取业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关系证明、提取授权委托书;委托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代办的,须提供双方身份证、提取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双方身份证、经公证的提取授权委托书。

  (1)使用自有资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提供借款合同(仅需首次提取时提供),按月偿还的还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最近12个月的还款证明,提前偿还的还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

  (2)使用自有资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本息的,按月偿还的仅需提供本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材料,提前偿还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

  (3)使用自有资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按月偿还及提前偿还的仅需提供本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材料。

  (4)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本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可提供身份证,由本人申请办理以下业务:①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冲还贷协议书》,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应还款本息(简称“委托按月冲还贷”),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当前逾期的无法办理;②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提前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简称“冲还贷”)。

  3.提取频次及额度:

  (1)使用自有资金按月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本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本息的,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前最近12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和提前还款金额)。

  (2)使用自有资金按月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自然年度内已使用自有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和提前还款金额)。

  (3)使用自有资金提前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或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每名职工对每次提前还款仅限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还款证明载明的金额及还款证明载明日期当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4)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提前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低于一个月的应还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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