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

导语 为解决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政策宣传不到位、申办手续繁琐、补贴发放不及时等问题,优化审批发放流程,方便群众办事,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济宁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分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两部分:

  1.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

  2.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评估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等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济宁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

  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老年人不再需要提出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据低保发放名单,对当月内满60、80、90周岁的低保老年人直接核实认定,与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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