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微山购房补贴消费券优惠多少?
导语 微山县在全县开展购房缴纳契税补贴消费券活动,发放不动产契税补贴、特殊贡献人员购房补贴、特殊人群购房补贴,所有补贴均以消费券形式发放。
(一)实行不动产契税补贴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在我县取得一手房(含住宅、非住宅)和存量房(二手房)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自然人。
1、对一手房(含住宅、非住宅),以不动产契税完税时间,按下列比例进行补贴:
(1)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县财政按缴纳契税税款比例的20%给予补贴。
(2)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县财政按缴纳契税税款比例的15%给予补贴。
(3)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县财政按缴纳契税税款比例的10%给予补贴。
2、对存量房(二手房),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县财政按缴纳契税税款比例的50%给予补贴。
(二)实行特殊贡献人员购房补贴
1、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存量房(二手房)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才工程支持的人员、劳模。
对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才工程支持的人员、劳模,县财政给予购房总价款的10%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县级人才工程支持的人员、劳模,县财政给予购房总价款的10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与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同时)享受。
2、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县领办、创办企业(独立法人)且已纳入“四上企业”并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存量房(二手房)的退役军人、残疾人、回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
对已纳入“四上企业”的,县财政给予购房总价款的10%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与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同时)享受。
(三)实行特殊人群购房补贴
1、纳入“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县级台账管理的渔民,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存量房(二手房)的,县级财政给予购房总价款的10%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与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同时)享受。
2、城市无房低保户、低收入、特困家庭,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存量房(二手房)的,县级财政给予购房总价款的10%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与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同时)享受。
上述所有补贴均以消费券形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