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自我健康监测指南

导语 居家隔离不能外出(家庭成员也不能外出),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家庭成员可以外出),自我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正常上班、上学。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自我健康监测三者的规定和区分如下: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一)管理对象。

  包括密切接触者中的特殊人群、密接的密接、中风险区外 溢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 员。

  (二)场所要求。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 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

  2.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 的交接处。

  3.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 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 风。

  4.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 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5.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 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管理要求。

  1.社区服务要求。

  (1)登记造册。街道(镇)、社区(村)工作人员要及时 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取得联系,掌握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 员信息,查看居住场所是否满足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下发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参见附件 9-3),告知居家隔离医学 观察相关要求,并按照“一户一档”或“一人一档”要求,登 记造册,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摸清孕产妇、透析病人、孤寡 老人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特殊人员情况,建立台账,做好必要 的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

  (2)监测信息收集。街道(镇)、社区(村)可通过建立 微信群、小程序等方式,每日早晚两次定期询问和收集居家隔 离医学观察人员的体温、症状等信息,如发现有发热、干咳、 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 并由专人联系 120 负压急救车就近原则送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 疗机构就医。

  (3)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核酸检测由社区 组织采样人员上门采集,并及时推送核酸检测结果。

  (4)环境清洁与垃圾处理。每天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至少清理一次垃圾, 必要时及时清理。

  (5)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告知居家隔离医学观 察者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 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 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发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出现 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6)定时抽查。社区应定期对辖区内正在实施居家隔离医 学观察人员开展抽查,了解其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医学 观察,是否离开居住地,是否参加聚集性活动,是否按时完成 核酸检测等活动。

  (7)工作人员防护。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与居家隔离医 学观察者接触时,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 自我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 性手套,与其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处理其污染物 及污染物体表面时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隔离者近距离接触时, 应当佩戴 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管理要求。

  (1)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应当每天早、晚各进 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 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 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管理人员应 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

  (2)禁止外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拒绝一 切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 人员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3)个人防护。非单独居住者,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 制在隔离房间内,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隔离房间内 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 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 1 米以上距离,规范佩戴医用 外科口罩。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 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4)核酸检测和抗原自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需根据 相关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和结果上 报。

  (5)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 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

  2)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3)自己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口罩前后,均应当洗手或 手消毒。擦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擦手纸。

  4)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 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 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5)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 洗和消毒。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 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 15 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6)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 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 250mg/L~97 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每 天用 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清洗时, 要单独放置,用 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 30 分钟, 或采用煮沸 15 分钟消毒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8)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每次用完厕所 应当消毒一次;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使用单独卫生间,厕所 可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 2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擦拭 消毒,作用 30 分钟。厕所门把手、水龙头等手经常接触的部位, 可用有效氯为 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 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擦净。

  9)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 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 500mg/L~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 75%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湿 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10)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消毒时用有效 氯为 500mg/L~1000mg/L 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 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擦净。大量污染 物,应当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干毛巾)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 5000mg/L~10000mg/L 含氯消毒剂浇在吸水材料上消毒,作用 30 分钟 以上,小心清除干净。再用 500mg/L~1000mg/L 含氯 消毒剂擦(拖)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 2 米。处理污染物应当带 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沐浴、更换衣服。

  (6)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任何异常症状者,经社区核实,并收到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通知单,可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要求。

  (1)陪护人员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接触时,处理其污染 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 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2)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 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3)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孕产 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人员的陪护人员。

  (4)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 理要求。

  (四)保障要求。

  1.组织保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所在社区指定专人承担 社区医学观察管理服务工作,明确职责,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物资储备。社区应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各级别的 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毒设施和 药品等。

  二、居家健康监测

  (一)适用对象。

   完成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 出院(舱)人员及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二)场所要求。

  1.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尽量保持相对独立。

  2.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 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3.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 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管理要求。

  1.社区服务要求。

  (1)登记造册。街道(镇)、社区(村)工作人员要加强 摸排和信息登记,及时掌握返回属地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信息, 及时与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取得联系,进行信息核实,通过下发 居家健康监测告知书(参见附件 9-4),告知居家健康监测相关 要求,并按照“一户一档”或“一人一档”要求,登记造册, 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摸清孕产妇、透析病人等居家健康监测 特殊人员情况,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街道(镇)、社区(村)可通过告知书、一封信及微信等方式加 强居家健康监测宣教和指导,提醒社区需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应 主动与社区取得联系,及时报备,督促其按要求做好居家健康 监测。

  (2)监测信息收集。街道(镇)、社区(村)可通过建立 微信群、小程序等方式,每日早晚两次定期询问和收集居家健 康监测人员的体温、症状等信息,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 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由专 人联系 120 负压急救车就近原则送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1)健康监测。实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日早晚各测量一 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如出现发 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 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如实 告知医务人员流行病学史。

  (2)外出限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 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 N95/KN95 颗粒物防护 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需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 成核酸检测。

  (4)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

  2)做好居家环境卫生清洁,对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定 期通风和消毒;对门把手、手机、开关等日常高频接触物品表 面定期消毒。

  3)做好手卫生,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 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 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4)尽量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密 切接触,用餐时提倡分餐制。

  (四)保障要求。

  1.组织保障。街道(镇)、社区(村)应组织专人负责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管理,明确职责,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报告居家 健康监测人员管理情况。

  2.物资储备。社区应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各级别的 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等)、核酸检测采样物资和消毒物 资等。

  三、自我健康监测

  (一)适用对象。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外,经专业人员评估具有一定风险需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的人员。

  (二)管理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正常上班、上学。自我健康监测期间,每日自测体温,非必要不聚餐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确需乘坐或前往的,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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