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导语 汶上县城区东至二环东路、西至二环西路、北至二环北路、南至二环南路的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汶上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

  以下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汶上县城区东至二环东路、西至二环西路、北至二环北路、南至二环南路的区域。

  汶上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说明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2.重大节庆活动确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优化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规定,县政府决定在汶上县主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济宁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烟花】可获取济宁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禁放公告、限放时间、限放地点、禁放区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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