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 济宁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以下是济宁本地宝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快一起来看看吧!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首次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2%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绿卡救助的;

  (八)终止劳动关系三年以上未就业的;

  (九)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济宁行政区域的;

  (十)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职工被判刑且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职工本人或配偶因患有慢性肾衰、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颅内肿瘤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之一且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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