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引进青年人才补贴标准
导语 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3年内每月给予补贴。
一、博士后
(1)博士后人才补贴:对到博士后站开展研究的博士后,在站期间根据入站身份,市级财政按照全职人员每人每年10万元(税后)、在职人员每人每年5万元(税后)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人才补贴。市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正常出站在我市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按新引进人员享受博士引才补贴政策。
(2)博士后科研经费补助:博士后工作站(基地)每进站1名博士后,开题报告完成后,由市级财政给予设站(基地)单位5万元(含税)科研经费补助。
(3)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在站博士后人员获批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10万元以下的由市级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超过10万元的给予10万元(含税)配套资助。
(4)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对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完成,并归属设站(基地)单位所有或由设站(基地)单位共享收益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含税)、10万元(含税)的科研成果奖励。
(5)博士后职称申报: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照省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可按照省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规定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二、博士研究生
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企业引进或自主创业的,延长至5年,并给予人才家庭10万元奖励。
三、硕士研究生
对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首次在济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和攀登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延长至5年。给予人才家庭3万元奖励。
四、全日制本科生
对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首次在济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按照每人每年1.2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和攀登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延长至5年。
五、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对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首次在济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引才补贴】可获取济宁青年人才支持计划补贴申领入口、购房补贴、申领条件、申请表下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