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什么情况能带押过户?

导语 济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与抵押人变更登记业务,由此发布《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与抵押人变更登记业务的通知》。

  什么情形适用带押过户?

  二手房交易中,对于卖方不动产存在抵押贷款、买方使用贷款购买不动产,买卖双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可由买卖双方及抵押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实现“带押过户”,其他不动产亦可按照登记方式办理“带押过户”。

  政策依据《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与抵押人变更登记业务的通知》:

  存量房交易中,对于卖方不动产存在抵押贷款(含公积金贷款,下同)、买方使用贷款(含公积金贷款,下同)购买不动产,买卖双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可由买卖双方及抵押银行金融机构(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同)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抵押人变更登记、抵押权注销和设立登记,实现“带押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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