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不动产带押过户是什么意思?

导语 “带押过户”是指原抵押权存在的情况下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

  什么是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是指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不动产带着抵押过户,即在原抵押权存在的情况下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

  “带押过户”政策是以《民法典》第406条规定为法律基础。《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带押过户”业务范围

  存量房交易中,对于卖方不动产存在抵押贷款(含公积金贷款,下同)、买方使用贷款(含公积金贷款,下同)购买不动产,买卖双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可由买卖双方及抵押银行金融机构(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同)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抵押人变更登记、抵押权注销和设立登记,实现“带押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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