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
导语 毕业生离校后暂未落实工作的或已落实工作但单位不接收档案的,档案一般由毕业院校转回户籍地的县级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
济宁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
一、档案接转-在学校,申请转回户籍地/生源地
毕业生离校后暂未落实工作的或已落实工作但单位不接收档案的,档案一般由毕业院校转回户籍地的县级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根据规定,毕业院校应通过机要交通、毕业生档案专用邮政EMS(封套需加盖学校公章)或专人送达等方式转递,毕业生自带或通过其他商业快递邮寄的档案均不予接收。
二、档案接转-外地户籍,来济宁工作转档
根据规定,在济宁落实工作后,应由当前用人单位(或为单位办理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您出具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详情请咨询您档案现存放单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档案】可获取济宁档案查询系统入口(手机+电脑)、档案签约/转递/查询/提取全指南、各县市区档案管理机构址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