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育儿假多少天?

导语 山东省符合法律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济宁育儿假多少天?

  答:育儿假10天。

  【法律依据】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育儿假按子女周岁计算,分别在孩子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父母每人可休10天。即在子女每一个周岁内休,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开休,但是不能结转到下一周岁。育儿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有多个3周岁以下子女的家庭,原则上不叠加育儿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增加多子女家庭的育儿假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取济宁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生育津贴申请/发放/标准;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最新规定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