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导语 缴费失业保险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有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金,2020年2月起,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济宁失业金领取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有求职要求的。
济宁失业金领取标准
当地最低工资的90%。
自2018年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挂钩联动。2020年2月起,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最低工资标准为:
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
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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