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会计证补办指南
导语 需办理济宁会计证书补发人员于每季度末(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向信息采集地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办理条件
在我市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发放机构
自2020年8月起,我市证书发放、补发工作由报名所在地(或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地)财政部门负责。2019年及以前年度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尚未领取的,继续由人社部门发放。
办理方式
会计人员登陆“济宁会计信息网(http://jicz.jining.gov.cn/col/col29441/)-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入口”填报信息,并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地县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县级财政部门将审核后的名单和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市级财政部门,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报送至省财政厅补办。
办理时间
每季度受理一次提交的证书补发申请。需办理证书补发人员于每季度末(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向信息采集地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办理材料
(1)2000年之前取得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当年度考试人员合格文件复印件、考试信息登记表(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个人申请、一寸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2)2000年(含)之后取得证书的人员,需提交个人申请、一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证书补办完成后,由接收证书补发申请的县级财政部门负责通知相关会计人员领取证书,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或申请邮寄服务。
办理地点
任城区财政局会计科
济宁市任城区任城大道79-1号1103室
兖州区财政局会计科
济宁市兖州区建设西路133号2楼202室
曲阜市财政局会计科
大同路南首曲阜市工商银行7楼706室
泗水县财政局会计科
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大楼1013室
邹城市财政局会计科
金山大道666号财金大厦503室
微山县财政局会计科
商业北街16号105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