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档案托管还需要缴费吗?

导语 根据《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济政办发〔2013〕35号),档案托管费于2013年10月免收。

  济宁档案托管还需要缴费吗?

  不需要缴费。根据《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济政办发〔2013〕35号),档案托管费于2013年10月免收。

  根据规定,个人不允许自带档案。首先您需要将档案退回至给您档案的部门(学校/原单位),然后由学校/原单位(或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服务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渠道(毕业生档案专用EMS/机要交通)转递到户籍地的县级人社部门

  根据规定,档案查阅须由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派专人到存档单位现场查阅,需提供的材料有: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及查阅人身份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档案】可获取济宁档案查询系统入口(手机+电脑)、档案签约/转递/查询/提取全指南、各县市区档案管理机构址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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