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汶上县卖旧买新购房税费补贴政策
导语 为促进住房消费,支持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根据《汶上县促进住房领域消费若干措施》,现就“卖旧买新”购房税费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2025汶上县卖旧买新购房税费补贴政策
为促进住房消费,支持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根据《汶上县促进住房领域消费若干措施》,现就“卖旧买新”购房税费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适用对象:
自然人(非企业或机构)在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先出售汶上县中心城区自有住房,再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公寓、司法拍卖、赠与、继承等房产)。
2.时间认定:
卖旧时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过户登记时间为准。
买新时间:以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注:必须先“卖旧”后“买新”,顺序不可逆)。
二、补贴标准
1.补贴比例:
①出售旧房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的50%;
②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额的40%;
③出售旧房所产生契税额的50%。
(三项补贴总额不超过8万元)
2.补贴范围:仅限通过市场交易产生的税费,家庭内部转让、继承等情形不纳入补贴。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
1.申请时间:
完成“卖旧买新”流程后至活动结束之日即2025年12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地点: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05住房保障窗口。
2.所需材料:
①申请表(窗口领取);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旧房买卖合同、过户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
④新房购房合同、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四、风险提示与重要说明
1.时间风险:买卖双方需严格在政策期内完成交易,逾期将无法享受补贴。
2.补贴限额:若税费补贴总额高于8万元,按上限补贴,超出部分不予追加。
3.材料真实性:提交虚假材料或骗取补贴的,将追回资金并依法追责。
4.资金拨付:补贴由县财政专项拨付,审核通过后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具体到账时间视财政进度而定。
5.合同撤销:若撤销新房网签备案,须全额退回补贴,否则不予撤销。
五、咨询方式
线下咨询: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05号窗口;
电话咨询:0537-7281778。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汶上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所有。请广大居民合理安排交易时间,及时准备材料,避免因延误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