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导语 县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件到乡镇人社所变更;县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携带户口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转入申请表等。

  县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

  办理条件:户籍所在地县内变动的。

  办理方式:

  1、同乡镇不同村之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件到乡镇人社所变更。

  2、不同乡镇之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件到转入地乡镇人社所办理。

  县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

  1、因户籍迁入县需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本人携带户口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转入申请表到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开接收函,或把办理材料交到乡镇人社所。

  2、因户籍迁出县需转出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本人携带转入地开具的接收函、身份证、户口转移证明到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开审批表、转出单据,或把办理材料交到乡镇人社所。

  居民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

  (一)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1、办理条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

  2、转移材料和方法: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

  1、办理条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转移方法和材料:携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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