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二套房公积金政策

导语 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必须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最高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其中对二套房政策作出调整: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职工家庭名下合计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1套住房的,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3.职工家庭名下合计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1套住房的,且该笔贷款所购住房与其名下现有住房为同一套的,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必须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最高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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