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退役军人八一保报销比例
导语 每人每年以1万元限额内,根据是否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支付范围的情况,给付住院费用补偿金。
济宁退役军人八一保报销比例
保险保障 | 保险金额(元) | 保险期限 | 保险费 |
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 10000 |
1年 |
个人缴费80元,政府补贴20元。保险费合计:100元。 |
意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
10000 |
||
意外伤害身故 |
17000 |
||
意外伤害伤残 |
17000 |
经居民(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及其他途径补偿后,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以1万元限额内,根据是否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支付范围的情况,按如下标准给付住院费用补偿金(目录内免赔额600元,目录外免赔额600元)。
个人承担医疗费用金额 | 医疗目录内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 医保补录外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
601元——5000元(含) | 30% | 5% |
5001元——1000元(含) | 40% | 10% |
10001元以上 | 4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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