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二胎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导语 济宁二胎生育保险怎么报销?需要什么材料?标准是怎样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快和济宁本地宝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用人单位或职工要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到社保机构进行办理,以下为所需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核对。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 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2、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可一次性补足。

  3、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如若公司将两者同时发放给员工,则需与员工协商退款或从报销的生育津贴中扣除,但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公司有权追回。

  4、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取济宁生育保险报销、参保、缴费;生育津贴申请;产假规定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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