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导语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在济宁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济宁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就医方式
医疗费用报销
职工治疗工伤部位或职业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三个目录”及其他非工伤保险规定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认定工伤后的医疗费用,可于就医所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认定工伤前的医疗费用,可于《工伤认定通知书》下达后,携带医疗费原始发票、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核定标准
核定标准:工伤职工被鉴定为1-10级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计算公式: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享受的月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备注:1995年10月1日前发生的工伤,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 | 27个月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 | 16个月本人工资 |
二级伤残 | 25个月本人工资 | 七级伤残 | 13个月本人工资 |
三级伤残 | 23个月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 | 11个月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 | 21个月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 | 9个月本人工资 |
五级伤残 | 18个月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 | 7个月本人工资 |
工亡职工待遇
职工被认定为工亡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⑴丧葬补助金核定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⑵供养亲属抚恤金核定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符合供养资格的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标准: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另: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全部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业务咨询和受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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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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