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车船税申报指南

导语 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该依照规定缴纳车船税。济宁车船税申报专题为您带来济宁车船税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

应税车辆、船舶未被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填报《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车船税申报。

办理材料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首次申报或税源信息发生变化: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2份

享受车船税优惠的纳税人: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2份

办理地点

1.办税服务厅(场所):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2.电子税务局:http://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3.此事项可同城通办。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即时办结。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联系电话

可拨打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咨询

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 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济宁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车船税】可获取济宁车船税缴纳时间/地点/费用、优惠政策、咨询电话、代收代缴查询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