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车船税申报指南
导语 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该依照规定缴纳车船税。济宁车船税申报专题为您带来济宁车船税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
应税车辆、船舶未被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填报《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车船税申报。
办理材料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首次申报或税源信息发生变化: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2份
享受车船税优惠的纳税人: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2份
办理地点
1.办税服务厅(场所):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2.电子税务局:http://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3.此事项可同城通办。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即时办结。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联系电话
可拨打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咨询
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 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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