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宁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表

导语 每个职位(工种)的工资价位分低位数、下四分位数、中位数、上四分位数、高位数五个档次。

  关于发布济宁市2021年度部分职位(工种)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对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现将2021年度300个职位(工种)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分管理层次、学历层次、职称等级、技能等级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予以发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300个职位(工种)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是在对全市不同行业、规模、经济类型的808户企业和16.5万名职工2021年度工资报酬进行调查、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每个职位(工种)的工资价位分低位数、下四分位数、中位数、上四分位数、高位数五个档次。将调查获得的该职位(工种)的工资数据从小到大排列,低位数为10%位置处的样本值,下四分位数为25%位置处的样本值,中位数为50%位置处的样本值,上四分位数为75%位置处的样本值,高位数为90%位置处的样本值。

  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反映的是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获得的工资价位水平,是一种重要的市场信息,不是政府制定的工资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可供劳动者在择业、协商确定工资报酬时参考,并为企业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工资水平、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重要依据。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积极宣传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信息,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查询服务。企业应根据自身规模、经济效益、工资指导线等因素,结合各职位(工种)在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科学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附件1:2021年度部分职位(工种)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

  附件2:2021年度分管理层次、学历层次、职称等级、技能等级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

  注:表中所列工资数据包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及个人所得税等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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