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失业金必须15天之内办理吗?

导语 济宁失业金没有要求必须15天之内办理。只要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济宁失业金必须15天之内办理吗?

  答:没有要求必须15天之内办理。只要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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