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
参保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
1.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跨年度参保缴费的,按出生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普通居民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跨年度参保缴费的,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参保缴费:(1)按出生当年和次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和次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按自然年度分别享受出生当年和次年的医疗保险待遇。(2)按出生次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出生6个月后
新生儿出生6个月后,在出生当年参保的,按出生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按普通居民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出生超过12个月
新生儿出生超过12个月参保的,参保缴费按普通居民缴费及待遇享受政策执行。
参保范围及方式
参保范围
1. 具有本地户籍的新生婴儿;
2. 父母一方具有本地户籍、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房产证的非本地户籍新生婴儿。
参保方式
1. 线上参保登记:新生儿家属可以登录“济宁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实名认证后,进入亲友代办专区—我要代办—医疗保险,通过【居民医疗参保登记】进行办理;
2. 线下参保登记: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医保服务点登记。
所需资料1.新生儿户口簿;2.新生儿父母的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
缴费方式
新生儿完成参保登记后,家属可以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等税务部门线上渠道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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