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第三批次

导语 2024年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三批次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8:00—9月24日17:00,认定发证时间为10月14日——10月25日。

  认定程序

  (一)体格检查(即日起—9月23日)

  1.指定体检机构(附件3)

  2.体检要求

  (1)申请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4)空白表格(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自行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不再饮水、进食,保证休息,体检当天需空腹,详情请咨询体检机构。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按照本公告“三、申请条件”中第六条所列有关文件要求执行。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可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因部分体检机构个别体检项目当天不能做出结论,建议申请人提早计划,做好体检工作。

  (3)申请人体检完毕后,由体检机构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体检结论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4)申请人需自行到医院领取体检结果扫描件,并在网报系统关闭(9月24日17:00)前将体检结果扫描件上传至中国教师资格网。

  (二)网上申报(9月12日8:00—9月24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体检合格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报名时应按本公告“四、认定机构”规定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济宁市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人需根据认定机构设置的材料项及相关要求上传,带有“(必传)”字样的材料为必传项,没有相关字样的可根据材料说明选择性上传。

  特别提醒:1.网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并注意所有环节均完成,生成报名号之后方为报名成功。

  2.网上申报期间,申请人需随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信息栏目【留言】板块,如需要信息修改或补充材料,认定机构将通过【留言】功能告知申请人。如果您对留言内容有疑问,请直接向您的认定机构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2024年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3.如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导致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9月25日——10月12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相关要求,各认定机构要开展教师资格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核查工作。

  (四)认定发证(10月14日——10月25日)

  各认定机构将依据资格审查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可选择到确认点自取或邮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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