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工作人员生活补贴

导语 济宁市财政对在企业设立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内工作的研究生导师、在校研究生,按月发放生活补贴。

  济宁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工作人员生活补贴

  1、政策内容

  市财政对在企业设立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内工作的研究生导师、在校研究生,按月发放生活补贴。

  2、补贴标准

  对市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3年内引进的研究生导师、在校研究生,每年累计在基地工作时间超过30天的,市财政按照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3、经办流程

  (1)申请补贴所需材料。市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与合作高校签订的实践协议、实践基地认定一年内进入实践基地实践人员居住(往返)和考勤记录、工作总结或成果相关材料;

  (2)申请补贴程序。县(市、区)人社部门收取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提交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实践基地运行等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市人社局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直接拨付至实践基地所在企业账户。

  4、经办服务

  经办单位: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流动服务科

  咨询电话:0537-2967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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