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经认定后并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期间按年度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济宁邹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流程
1.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证件,下同)到户籍所在镇街或常住镇街为民服务中心(人社业务经办窗口)提交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1,窗口领取,下同)。
2. 镇街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当月对申请人就业及社保缴纳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登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3. 申请人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次月起,实现灵活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到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填写《邹城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2),提交相关凭证。
4. 镇街经办人员对补贴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市就业人才中心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5. 市就业人才中心复审通过、完成公示后,将补贴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职工养老、医疗缴费信息通过信息系统核验,如系统无法核验,需由申请人补充提供;补贴申领期间,申请人需每年到镇街经办机构核查灵活就业状态,填报申请、提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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