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补贴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
济宁邹城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认定条件
(一)见习单位的要求
见习单位实行申请设立制,各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认定见习单位: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优先吸纳先进制造业、绿色产业、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作为见习单位;
2.提供的见习岗位符合本地产业发展重点和青年群体就业能力提升需要,并能提供一定数量的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
3.配备专门的带教老师,并具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的场所、设备设施等,人身意外风险较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具有完善的就业见习管理标准和规程。
(二)见习单位申请材料
1.《山东省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见习单位认定程序
1.单位申报。见习单位申请实行“全程网办”,申请单位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线上提交《山东省见习单位申报表》(见附件3);
2.审核评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对其经营场所、见习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劳动关系等进行考察评估,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确认;
3.认定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经审核认定具备就业见习条件的单位,定期集中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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