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汽车排放标准是多少?

导语 “国六”来了!济宁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排放标准,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家6a或6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

  济宁汽车排放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持续改善济宁环境空气质量,济宁停止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不符合第六阶段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为3500kg(含)以下、以点燃式发动机或者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汽车)。

  按照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公安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山东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家6a或6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同时,停止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达不到国家6a阶段排放标准的新生产轻型汽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济宁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汽车排放】可获取济宁汽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地址及电话、维修机构(M站)查询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