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仲裁受理费用多少钱?
导语 争议金额人民币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0元以下部分按100元交纳;5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
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费收取标准
争议金额(人民币) |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
5000元(含)以下的部分 |
100元 |
5000元至50000元(含)的部分 |
按4%交纳 |
50000元至100000元(含)的部分 |
按3%交纳 |
100000元至200000(含)元的部分 |
按2%交纳 |
200000元至500000元(含)的部分 |
按1.5%交纳 |
500000至1000000元(含)的部分 |
按0.8%交纳 |
1000000元以上的部分 |
按0.4%交纳 |
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15%,每件案件最低收费不少于500元。
当事人自收到电子缴款通知书后,缴款人持20位缴款码以多种渠道缴款(山东政务服务网中“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银行柜面、 POS 、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网银等),实现非税收入直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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