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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邹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

导语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经认定后并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期间按年度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济宁邹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是国家、省、市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内容,旨在鼓励和扶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依法参保缴费。根据《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25〕10号)文件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经认定后并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期间按年度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该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可同时享受。

  推荐阅读>>济宁邹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指南(条件+地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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