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第三批次)

导语 济宁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三批次)网上填报申请材料时,请务必按要求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详见全文。

  认定机构

  网上填报申请材料时,请务必按要求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并选择当地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确认点。

  (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选择济宁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并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确认点。

  特别提醒:户籍地、居住地为高新区、经开区和太白湖新区的,请根据附件2的提示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在线上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进行确认,否则不予受理。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认证机构和确认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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